指南征求意见 | “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国科办资〔20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2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2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 智能机器人” 重点专项2018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020 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 》等规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 智能机器人” 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 现发布2018 年度项目指南。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 突破新型机构/材料/驱动/传感/ 控制与仿生、智能机器人学习与认知、人机自然交互与协作共融等重大基础前沿技术, 加强机器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为提升我国机器人智能水平进行基础前沿技术储备; 建立互助协作型、人体行为增强型等新一代机器人验证平台, 抢占“ 新一代机器人” 的技术制高点; 攻克高性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机器人专用传感器、机器人软件、测试/安全与可靠性等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国产机器人的国际竞争力; 攻克基于外部感知的机器人智能作业技术、新型工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 推进国产工业机器人的产业化规模及创新应用领域; 突破服务机器人行为辅助技术、云端在线服务技术及平台,创新服务领域和商业模式,培育服务机器人新兴产业; 攻克特殊环境服役机器人和医疗/康复机器人关键技术,深化我国特种机器人的工程化应用。本重点专项协同标准体系建设、技术验证平台与系统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加速推进我国智能机器人技术与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重点专项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要求,从机器人基础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四个层次围绕智能机器人基础前沿技术、新一代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六个方向部署实施。专项实施周期为5 年(2017—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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