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继续实施博士生住宿申请制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生住宿申请制,满足条件的博士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退宿,并申请专项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21年(含)前入学;

2、 具备入住燕园(含畅春园、畅春新园)资格;

3、 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

二、 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三、 申请方法

即日起到公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不住宿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网址:https://dorm.pku.edu.cn/docs/20201016162014062025.pdf。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交至新太阳学生中心503办公室。

提交申请并获批后,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宿舍的腾退。申请专项助学金并获批的,从7月开始按月发放,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发放期上限。

四、 办理时间

69-630

五、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 62757843        公寓服务中心:62752529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公寓服务中心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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